作者:鹏飞网络 时间:2009-4-9 分类:北京网站建设
合同签了一个月网站建设无踪影
8月1日,付先生和南昌易网营销有限公司协商,签订了一份网站建设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对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进行了规定,制作公司承诺9月份就将网站交付使用,并且付先生预先交纳了一定比例的制作费用。但是后来,易网公司突然提出要交纳一定费用租用空间,这让付先生感到不解。付先生称,当时已就空间使用费进行过协商,合同中定的金额就包括一切费用,并没有说空间使用要另外交费。为此,双方进行了一系列协商,但是迟迟没有达成一致,付先生的网站没有如期上网运行。
合同签了一个月网站建设无踪影
10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易网公司的涂姓负责人,他承认空间使用需要另外收费没有在合同中注明,确实是合同有瑕疵,他将于近日处理此事。12日,记者再次就此事和易网公司进行协调,对方表示为了让顾客满意,退回预交的费用,并补偿付先生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