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鹏飞网络 时间:2009-4-16 分类:北京网站建设
网络公司常见的几种死法 网络公司,是专指那些做网络却又自诩为高科技的公司,这一类公司主要分布在国内南坪周边,江北观音桥周边,以及石桥埔旁边,财大气粗的,租一间写字楼,招兵买马;小本经营的,在附近租一间民房,架几台二手电脑,老板身兼董事长兼业务员妆保安兼清洁工。盖因网络公司这年头不再像早两年一样被戴上顶高新技术的帽子就能唬得观众一楞一楞,早就从高尚的精英白领的劳力劳动变成了IT民工的体力活了。
干IT 的,穿一身笔挺的西装,那是为了自己骗自己找一点所谓精英阶层的自我安慰,真正能够拿来混饭吃的,除了一张大嘴巴外,还需要一双经得住起血泡的水脚丫子和一张印刷精美的名片了。名片者,明骗也,网络两端,是猪是狗谁都不清楚,搞网络的,除了自我安慰是精英外,就只能靠着一张低薪高衔的名片一边糊弄别人兼着糊弄自己了。
这几年国内网络市场风云变幻,城头变换大王旗,一拨拨的新产品,新公司,新人物如同走马灯般,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一派热闹景象!但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旧人的坟头还没长出青草,新人就如春天下过雨水的竹园,一夜之间就林立如阵了。
早两年有人算过,说国内的网络公司的平均寿命大约为1.8岁,差不多接近两年左右,超过两年的就是成了精了的网络公司,但是成了精并不代表成了仙,两年之后,大部分也仍然是死路一条。也有一些挺过两年以上,虽然貌似还健康的活着,但究其本质,却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啃完剩下的一点棺材本,还是得不胜依恋的向这纷扰的网络人生作别。
总结了一下网络公司的N种死法,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希望前人之死,能给我们这些怕死而又不得不等死的后人一些思考。
国内网络的第一种死法曰死于面子。
全世界可能再没有比国内人更爱面子的了,而国内的网络公司犹甚!
在国内,开一家网络公司的成本几乎为零,一个稍有点脑子的业务员,在业内混满了三个月,做了两三个客户,手上又攒了一些工资加提成,再加上一点老子一定能发财的创业精神,万一哪天被老东家白了一眼,于是就马上会想到我不伺候了,自己开公司去。君不见,整个国内地区,一人网络公司,二人网络公司,三人网络公司,犹如繁星,不知凡几!
偏偏这些业务员出身的创业者,可能当业务员被领导管得近乎变态,单干后,哪怕连工作室的名字都没有钱注下来,一定要自封自己为某高科技公司董事长的职位,当然,三个月前还在人才市场被人当牲口一样筛选,三个月事摇身变成CEO,总经理的更是大有人在,好好的过足了一会官瘾。
但是董事长的头衔是不能够让公司的的银行帐户上生出钱来的,如果说,这些姑且称之为公司的公司,成员能够认认真真的做点业务,赚点真金白银,必竟腰包硬了说的话才好使,但是偏偏这些人,好不容易才有机会在脸上镀一次光环,怎能拉得下面子?做业务员的时候,为了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他们起早摸黑勤爬苦做,不失为一名兢兢业业的职业者。
但好不容易有一天混成了人物了,又如何又愿意回头吃二茬苦,遭二茬罪?于是就算是两三个人的小公司,创业伙伴商量个事都要先敲门,生怕老板的谱摆得不够足,让人觉得自己不够威风。同样的,跑业务是业务员的事情,老板总不能亲自出马吧?除了收钱,老板好像也不用做什么大事一样。对外,还得风风光光的打扮自己,言必称自己为某总。曾经跟许多这样的小老板打过交道,明明公司只有几个人,却一定要称自己有一支庞大而专业的团队;明明自己公司欠员工工资几个月了,还要对外称自己称业务做不完,忙不过来;明明自己连个灰代都不是,却总是网上网下都声称自己是某产品的独家代理和总代理。结果是,嗓子喊破了,牛皮吹炸了,连人带公司,就这么的,死了。此为其一。
网络公司的第二种死法,美其名曰死于同行。
话说国内这个地方,连带着市区县,其有三百家网络公司,却向来是竞争激烈,互相排斥。
网络公司的老总,大体上三种人。
第一种是本地土著的网络公司,这些人盘根错节,依仗本地政府支持,手上又掌握互联网上游产品资源,既有大规模直销团队,又发展二三级代理,几乎没有什么资金上的压力,规模越做越大,这种网络公司排斥外来物种了。
第二种是外地的一些大的网络公司,看重国内这块宝地的潜力,纷纷驻足,以分公司,占据一市之地,他们一般都吹嘘有天大的背景和来头,其实也只是一个徒有其名的空骨架,变着法儿的从客户口袋里抠出钱来,结果公司被人砸了,业务员被人打了的事件也屡见不鲜。
第三种更多的是许多从上两种公司分化出去的业务或技术人员自己开的公司,属于真正的草根性质,一砖一瓦,均是血汗挣来,这种公司平均寿命差不多接近两年左右。
这三股力量,一向来相互制衡掐架,积怨至深,一直以来明争暗斗,互不相让。
内讧消耗了网络公司的销售力量,使得相当多的公司把本应该用在销售产品维护客户的时间和精力用来防范同行的侵扰。
国内同行间的内讧形式各种各样,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一种是相互挖人,本来网络公司人员极不稳定,正常流动也本属平常,但是经常有公司的团队大规模的集体出走而致使公司散架跨台,甚至于发展到有的公司刚成立,便会遭竞争对手安插卧底以供他日策反之用。
内讧消耗了网络公司的销售力量,使得相当多的公司把本应该用在销售产品维护客户的时间和精力用来防范同行的侵扰。
另一种表现是产品销售极不规范。比如做网站,为了获得订单,你公司出五千,我就报价四千,你报四千,我报二千,致使建站均价剧烈下沉,接一个订单,明知亏本,为了不让对手接到,亏本也要接下。这样下去,粗制滥造的作品泛滥,同业间标谁丧失。
同样,既便是其他网络产品,为了达到销售的目的,不惜血本抢夺。还有一种常见的内讧方式是抹黑竞争对手,并不惜散播没有根据的流言达到目的。结果是,网络公司,同室操戈,相煎何急!一片杀声过后,忽啦啦倒下一篇,此为网络公司第二种死法也。
网络公司第三种死法是死于厂商,这也是网络公司大面积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
网络公司众多,却鲜有一家拥有自己核心技术的厂商在国内,几乎是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网络公司,依靠代理和销售其他厂商的产品为生。
所以,国内这些网络公司分为两到三等。
第一等,是拥有多家产品总代理,他们直接从厂商手上拿货,掌握互联网上游产品资源,既有大规模直销团队,又发展二三级代理。
第二等是有一种产品在国内当地的总代理商,他们享有正式的代理资格,名正言顺。
第三等就是更大部分的中小网络公司,这些公司由于自身实力或资质的原因,根本没有办法和资格代理厂商的产品。因为做这些厂商的正式代理,除了要满足厂商的各种资质要求外,一般还要接受许多渠道策和市场规范的约束,同时还要缴纳数量不菲的预付款和其他名目的押金,保证金等,动不动就成千上万,哪是这些连工资都难以保障的公司拿得出手的。
而相当的厂商也是相当的无良,前期利用渠道做品牌推广和客户积累,找你做代理的时候,甜言蜜语,生怕你不上贼船,刚上船那种,还对人连哄带吓,搞得代理商一个死心蹋地的跟着厂商革命到底,遇上风险自己消化和承担,就等着有朝一日厂商上市成功,能兑现那分得一杯羹的诺言。
这些善良的代理商们,做着坐地分钱的美梦,帮着厂商打天下,却料不到,厂商一旦羽翼渐丰,第一个要踢开的就是那些帮着他打天下的弟兄!结果就是,当年信誓旦旦平分天下的弟兄们,要不被降权,要不被取消代理资格,当年征途艰难时,就指着代理商一路推送,终于有朝一日走上坦途了,这些当年的兄弟就成了拦路石,一脚被踢开。
在国内,除了做CNNIC,做百度,做谷歌的两个总代外,好像没有一家是赚到了真金白银的。拿着那么一点点的折扣,扣掉员工工资,房租水电,交际应酬,数票子的时候,有几个总经理能笑得出来?
更有一些不负责任的厂商,靠着一个概念或一个不成熟的垃圾产品,忽悠着一大群等着卖产品开饭的网络公司们,帮他们做市场试验。结果是几个月,在唾弃声中,这些垃圾厂商赚到了银子厚着脸皮潇洒的退场,而那些几个月来拼着命帮他们做市场的网络公司们,进退不得,独自咀嚼被本地市场,本地客户遗弃的苦果。
那些网络公司,哪一家不是有着这样的经历?短信网址、短信实名、中华总机、窄告、企业电视台、富媒体,又有哪一家代理商坚持到了现在?当代理商遇上厂商的巧取豪夺,唯一的出路,大多是买好棺材,为自己找一块好的墓地下葬了。此为国内代理商的第三种死法。
以上是常见的网络公司的几种死法,当然,国内人的聪明才智,足够让更多的死亡方法被发明出来。比如,有的公司死于客户,由于受以上三种死法的影响,许多不想死的公司,不得不跟客户斗智斗勇,为了让自己多活几天,变着法儿的从客户口袋里抠出钱来。
国内民风骠悍,谁愿意受人欺负,结果公司被人砸了,业务员被人打了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当然也还有自杀身死的网络公司,明知某产品不好做,明知某项目不可行,却义无反顾,虽千万人反对我往矣,结果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一夜之间,身败名裂,不得超生。
互联网的寒冬伴随劳动合同法又一次光临国内,国内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储备好过冬衣物的公司,等待着被冻死,这也是为惨烈的一种死法。明知是个死,却没有力量找到生还的途径,求生不得,求死却不能速死,如得了重患的病人,要拖上一段时间哀号翻滚,这种死前的痛苦,我想是没有人能够体会得了的。逝者已矣,来日可追。那些依然活着的,却感觉到身上冰凉的人们,是不是应该作一些深思和检讨呢?